ST东瀛3月9日公告,山东证监局对公司债款相关方烟台宝崴商贸有限公司采纳出具警示函的监管办法,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1年3月17日,ST东瀛2021年第2次暂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过《关于改变成绩许诺补偿义务人暨拟签定债款搬运三方协议书的方案》,ST东瀛与李兴祥及烟台宝崴商贸有限公司三方签署《债款搬运三方协议书》,烟台宝崴商贸有限公司获得李兴祥持有的相关财物,李兴祥将其敷衍ST东瀛成绩许诺补偿款9332.16万元以及推迟实行期间按同期银行假贷利率计收的相应利息的债款由烟台宝崴商贸有限公司承当。烟台宝崴商贸有限公司许诺于2022年6月30日之前以现金方法向ST东瀛归还悉数债款,该许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不行吊销。到现在,烟台宝崴商贸有限公司未以现金方法归还成绩许诺补偿款及利息。